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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流淌一如年少时模样,想避世更要在世上

【盾冬/叉冬】吾血之血9-1

第九章:佩姬·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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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字大章,我打了13万字的盾佩tag,这就是我的盾佩。PS:小修,错别字已改。)


佩姬·卡特不相信爱情。

 

因为对女人来说,爱是牺牲奉献,爱是恒久忍耐;爱是重担,是枷锁,是基督背负而行踟蹰于骷髅地时的十字架;是一种激素的失调,是生物学本能对理性的欺诈,是脑部的不正常放电现象而已。

爱情的本质是幻觉。

是的,当它出现的时候你会非常快乐,但为了那瞬间的快乐,你要付出的代价却是自己的一生。这交易就仿佛魔鬼的契约,满足你片刻的欲念,却拿走你永恒的灵魂,叫你万劫不复。

 

最为可怕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差不多每一个女人或早或晚总要签一张这样的卖身契,以“传统”、“注定”以及“正确”之名。你的爱情一旦到来,就会吸干你的青春、你的理智以及你未来的全部可能性,塞给你永远做不完的家务、永远生不完的孩子和拴在脚踝上的看不见的锁链。

所有人都把这叫做“女人的幸福”,但佩姬·卡特可不是那些只上过几天教会女中、小脑袋里除了新裙子和帅气男朋友之外空无一物的傻瓜,她早已看清了这隐藏在脉脉含情的外衣下、世界上最不合理的契约的真实面目。

就如她看清了母亲的一生。

 

她的母亲出生于查尔斯顿的法国移民家庭,十八岁上嫁给了她的父亲,一位光荣的海军军官。他们是不折不扣的因爱结合,母亲说起那些年轻时的故事,往往能令剧院里最时髦的爱情戏相形见绌。母亲的故事里有铸铁栏杆围拢的大房子,有南方湿润海滨常年盛放的玫瑰花丛,有舞会上连指手套缝隙间的小纸条,有月光下栏杆阴影里的吻……是的,那些都很美,美得就像是一个梦。母亲每次讲述这些往事的时候,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光彩,那是她包裹在永恒光晕的十八岁,她一生中如花般绚烂的光阴。

可是,这段美梦的讲述者,却是个满身病痛、瘦骨嶙峋的妇人,爱情早已吸干了她所有的生命精华,只留下宛若枯骨的皮囊——永远过于忙碌时常不见踪影的丈夫,从早做到晚永远也处理不完的琐事,一次又一次的怀孕、流产、怀孕、死产、再怀孕……母亲最终还是死于染血的产床,父亲抱着她冰冷而枯槁的躯体嚎啕大哭,他也终于想到了二十五年前住在海边白色房子里的美丽少女了吧?可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佩姬清楚的记得,自己曾经在半夜听到过好几次父母房间内传出母亲绝望的乞求:“爱德华,求你了,求求你,不要再要求了……”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十六岁的佩姬·卡特站在母亲的遗体前,一滴眼泪也没有留,她只是在想一个问题:归根到底,女人的一生究竟能得到什么?

那时的她并不知道答案,但却已下定决心绝不重蹈覆辙。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想活的和别人不一样太难了、实在是太难了。就连最爱她的父亲也无法认同她的想法,他们因此而大吵特吵,直到三年之后佩姬领到了人生中第一笔薪水,搬离了父亲的家。

“我永远爱你,爸爸,”走的时候她吻了他——而他紧咬着牙,腮边的肌肉僵硬如铁,“但是我非走不可,对不起。”

“你会后悔的,佩姬,”她的父亲断言,“我不会祝福你,因为你一定会后悔!”

“就算我会后悔,那也是我的选择,我愿赌服输。”她这样回答。

她提着小小的行李箱出门去,一直走到街道拐角也没有回头,任眼泪顺着脸颊不断滑落,风干在暮色里,她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退。

 

也许人只有在被逼到绝境时才能真正学会坚强,当那些冰冷眼神和风言风语第一百次出现的时候,她发觉自己的内心再无痛苦,终于习以为常。于是她抬起头,对每一个说“女人滚开”的混蛋微笑,漂亮的红唇开合,回答那些孬种“该滚开的是你”。

作为一个女人,你的每一步都是艰难险阻,佩姬告诫自己,小心、小心、小心,整个世界都想让你停下来,而就这么停下来,你甘心吗?

她不甘心。

 

后来战争爆发了。

或许她该感谢战争,因为唯有在死亡面前,男女才真正平等。当文明的世界摇摇欲坠,社会的规则自然而然开始分崩离析,至少现在,从来只能看见她的脸蛋和胸部的男人们终于开始看向其他地方了——不,当然不是指她的头脑或者勇气,或者其他什么不输于雄性的优点——但至少他们学会了注意她别在腰间的枪。

权威没有性别,纯粹的力量也是。

 

“喂,我说,你这样下去可不行啊,工作狂小姐。”霍华德·斯塔克惫赖地靠在书柜前,一个劲儿找话题和她搭讪。

“……恩?”她正埋首于文件堆里奋笔疾书,只从鼻孔中发出哼声作为敷衍。她实在不想搭理他,他是个花花公子、集邮大王,可能和基地里三分之二的女人上过床,她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不过她对此没兴趣。更何况他还是个天才、是个成功的商人以及个性张扬的混蛋,他是男人——他的人生顺风顺水,当然可以把宝贵的时间花费在无聊的追逐游戏上面;但她不可以。

“我是说,佩姬,工作是做不完的,”霍华德走过来,一把抓过她桌面那叠文件,拿在眼前快速翻看,一边翻一边发出连声嗤笑,“这都是些什么破玩意儿?休假排班表?体检记录册?耗损曲线图?呵,我说佩姬亲爱的,美人儿的青春绝不该浪费在这种破事儿上,懂吗?再这样下去你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了,等老了你会后悔的。

佩姬愤然起身,一把夺回文件,脸颊涨得通红,只觉得满心羞恼。是的,她何尝不知道,她经手的工作十有八九都是不折不扣的“破事儿”,毫无意义,浪费生命,她的青春正在故纸堆的尘埃中腐朽,可这难道是她自己愿意的吗?事实上,为了得到现在的机会她已经竭尽全力——天生就拥有一切的人,凭什么嘲笑她?

“嘘嘘,宝贝儿,别生气,及时行乐啊!”霍华德俯下身,把脸凑到她旁边,笑得贱兮兮的,“和我约会去吧?我找到了一家很赞的店,他们的牛排真材实料,吃完饭我们可以开车去兜风。”

佩姬回给他一个飞快地假笑,毫不客气答道:“敬谢不敏,斯塔克先生,你可以滚了!”

她低头胡乱抓起自己的文件理成一堆,拿在手中转身离开,身后的霍华德发出一声轻佻口哨。那瞬间,她真的很想把文件夹径直丢在他脸上,狠狠砸破他的头。

但是她不能够,因为归根到底,她的困境并不是他的错。而她也不知道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难道她真的错了吗?她是否应该像营地里百分之九十九的女性一般,拼命抓住这个机会才对?她应该想办法笼络她、迷住她,让他娶她,然后她就可以借此摆脱狭窄的宿舍和永无止境的案牍劳形,她会被人惊叹羡慕,他们会把她奉为人生赢家。

看上去很美,是吧?只可惜婚姻不是结束,只是开始、接下来会怎样呢?她依旧会拐回母亲的人生道路上去,那她这么多年的牺牲与奋斗又是为了什么?她的父亲宁肯孤单死去也不愿告诉她一声又是为了什么?

那不是她想要的,当然不是。

 

佩姬·卡特不相信爱情。

特别是,当那爱情与这世界上最疯狂最混乱的战争搅合在一起的时候。

 

满地硝烟的时代多得是这样的故事,身穿笔挺军装的小伙子与他休假后遇见的第一个姑娘一见钟情。在战场上死里逃生的兴奋还未褪去,失去手足同袍的伤口还在流血,他将那冲动命名为爱,他们被动物本能与生殖冲动怂恿,拥抱、接吻、共度良宵甚至直接去教堂发誓结合,然后几天之后男人再度赶赴战场,却再也没有回来……或者更糟,他最终回来了,而名为爱情的梦却早已失效破碎,他和他几乎还是陌生人的妻子一起跌入了生活的旋涡,互相憎恨,互相折磨,永无停歇。

人生原已艰难如斯,何必徒增烦恼?

 

如果真要结婚的话——她想她还是应该结婚的,不为别的,只因这世界对已婚女性远比对未婚女性宽容许多。当然前提是她能找到正确的对象,她希望能有一个人,不会质疑她的理想,不会贬低她的价值,不会阻挠她的工作,不会将她锁在厨房里。

诚然,她并非对霍华德·斯塔克全无悸动,他虽轻浮,的确也算是个颇具魅力的男子,但她的荷尔蒙只是所有事物中最不重要的那一件,爱情只是梦幻泡影,终有一天会随风而逝。

斯塔克不会是那个人,对此她非常确定。

 

她曾以为合适的那个他也许永远都不会到来,可是,上帝总是自有安排。全无预兆的,在1943年,在某个被人嘲弄为天方夜谭的项目里,她遇见了斯蒂夫·罗格斯:一个无比强大的魂灵,却装在这世间最可悲的躯壳里。当整个基地的人都在背地里窃笑的时候,她并没有参与其中。他是弱者,正如她是女人,这世界对他们同等残酷,她嘲笑他无异于嘲笑自身。

后来发生了许许多多事情,早已被写进了故事里,画成了漫画书,也许有一天还会被好莱坞拍成爱情电影。一夜之间现在她成了罗曼史中的女主角,成为了头条新闻里的幸运女孩,成为了全美国所有姑娘羡慕嫉妒的对象。她想她的确爱着斯蒂夫的金头发和蓝眼睛,爱他身体上那些穷极人类极限所能到达的平衡与完美,爱他永恒的坚定和宽容的心。在斯蒂夫·罗格斯的目光里,没有黑与白,也没有男与女,他欣赏她的成就,赞美她的工作,听取她的意见,他彬彬有礼地仿佛从上世纪骑士小说里跳出来的王子。

而且他是爱她的。

在那辆飞驰的吉普车顶他吻了她,嘴唇火烫,宛如烈焰。

——那个瞬间,他指给她一条崭新的路,她能看到那条路徐徐铺陈,犹如一卷华丽锦缎向远方延伸,犹如童话中通往翡翠国的黄砖大道(1)。那条路将带领她走向广阔天地,去往她原本无法到达的地方,那将是与母亲迥然不同的瑰丽人生。

所以多年之后,当他终于向她求婚时,她点了头。

所以爱情不是关键,从来都不是。

 

在那件事发生之前,她的人生堪称完美。而那件事的起因纯属偶然。

那是1948年,第一次中东战争箭在弦上。那时的神盾局尚无多年后的声名煊赫,还只是个襁褓中的小小婴孩儿,与它相类的竞争者不知凡几,各个强大无比。佩姬的每一天从睁眼到闭眼,几乎都在和钱打交道,早已心力憔悴——这方面绝非斯蒂夫所长,霍华德的耐心又从来很有限,而“那个项目”则花销如流水。当然两个男人也不曾闲着,他们各有一摊自己的事情要忙,也全都忙到焦头烂额不可自拔。即使办公室只隔一条走廊,佩姬和斯蒂夫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约会过了——假如坐在一起花五分钟啃个三明治然后立刻赶回去加班不算约会的话,当然,一起过夜的日子则更为久远。

那一日,天空毫无预兆下起了雨,佩姬从外面返回办公室,正巧路过斯蒂夫的公寓。她临时起意上楼找雨伞,他们多年前就互相拥有对方的公寓钥匙。斯蒂夫当然不在家,不过屋子里依然有人在,他雇用的清洁工正在打扫房间。那人见过佩姬好几次,知晓他们的关系,看到她时表情突然一怔,旋即露出诡秘的笑容。

“啊,女士,等等。”那中年妇人出声招呼。

佩姬颇感意外,她当然知道这个人,出于谨慎,神盾局也曾为她做过背景调查,毫无可疑之处,但是她们之间的交流从来只限于礼节性的招呼而已。

那妇人是个才到美国不久的新移民,口音很重,教育程度也不高,她很用了一番功夫才叫佩姬明白,自己无意中发现了公寓主人的某些“小秘密”,而这秘密绝对是佩姬关心的,值得她付出真金白银。

弄明白了她的意思,佩姬几乎要笑出声来。这实在是件非常滑稽的事,并不是说她断定斯蒂夫毫无隐私,只是即使他有,也没道理被这种头脑简单的庸人轻易窃得。于是她决定买下这个所谓的“小秘密”,权当一乐,也许下午喝咖啡时,她会将这故事告诉斯蒂夫,然后他们会为此大笑一场。佩姬从钱夹里掏出二十美元递出去,那是对方一周的薪水了。

妇人显然很满意,她不住点头哈腰,小心翼翼将钞票折叠起来塞进口袋深处,然后取出一张皱皱巴巴的信纸递给她。信纸曾被人撕成几片,又被妇人仔细粘了回去,字迹潦草,密密麻麻写满大半篇幅,满布涂改痕迹,不过辨别其中字句倒还不成问题。看来写信的人改来改去终究还是不满意,于是将之撕破随手丢弃在纸篓里,却不料有人以为奇货可居。

那字迹虽破碎凌乱,却绝对是斯蒂夫所写,而且只瞟一眼最顶上两行佩姬就知道了,这封信肯定是写给那个人的。

——像每一次那样,每一次只要和那个人牵扯上,她轻松的心情就会不翼而飞。

 

而那愚蠢的妇人兀自在旁边喋喋不休:“怎么样?女士,这点绿票子花得很值吧?先生有个情人住在布鲁克林呢,您瞧这信写的,您可要当心喔,啧啧……男人哪,都是一个样,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不过您放心,我可忠心着呢,要是再发现什么线索保准第一时间告诉您……”

佩姬从信纸上抬起眼,她很想保持微笑,但两腮的肌肉却无端不听使唤。这件事当然是个误会,当然荒诞至极,但不知为什么,她就是笑不出来。她的心思忽然化作千头万绪飞散开去,再也无法集中,她一边告诉自己下午回去神盾局,该立刻安排后勤部门将这妇人解雇,并且不能让她心生疑虑跑出去胡言乱语;另一边却又不禁埋怨起斯蒂夫,以他的身份怎能如此不谨慎?当然,更大的可能性是斯蒂夫觉得这件事光明正大、天经地义,毫无需要隐藏的必要。

那甚至更糟。

她简直要生他的气了。

 

佩姬满腹心事,拿着信纸离开了公寓,甚至忘记取伞。屋外凄凉的雨水劈头盖脸砸下,她在冷风中打了个寒颤,小跑着钻进车子里。她必须要赶回神盾局去,还有无数麻烦等着她呢。可是在接下来的那个下午和那个晚上,她的工作效率却低得惊人,最后甚至在一个重要会议上犯了低级错误。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会议室中的每个人都直勾勾盯着她瞧,斯蒂夫当然也在看着她,她猛地站起身,身后的椅子在地板上滑动,发出刺耳的噪音。

“对……对不起,”她喘着气说,“我这会儿感觉……不太舒服,容我先离席。”

她不等回应,急忙转身走出会议室,尽量忽略背后那一片嗡嗡低语。冷静,她告诫自己,此时此刻,她必须冷静,事情根本不可能如她想象的那样,她究竟怎么了?何至于心乱如麻?三分钟后斯蒂夫追了出来,那时她刚刚打开了走廊尽头的安全门,对着吹进来的夜风大口呼吸。

“佩姬,你病了?”斯蒂夫问,“我送你去看医生。”

天哪,他真温柔,佩姬想,他爱我,他当然爱我。

可同时却有个声音在她耳中低语:他爱你——或者他其实对谁都是这样的?

“没事的,”她回答,勉强挤出笑容,“我忘记拿伞,淋了点雨,身上有点发热。”

斯蒂夫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犹豫,不过他的绅士风度还是占了上风。“我送你回去吧。”他说。

只可惜此时此刻,她最不需要的就是他的陪伴。

于是佩姬摇头:“不必了,斯蒂夫,我能照顾自己,今天这会可离不了你,不过是件小事,明天就好了……”

她打发走他,脸上带着僵硬的微笑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走廊的尽头,然后她转身下楼去,开车返回自己的公寓。

一路上,口袋里破碎的纸张始终在隐隐发烫,仿佛那字迹是魔鬼用血与火写就。

 

“……昨夜我又梦见了布鲁克林,我亲爱的、亲爱的朋友,我梦见我们并肩躺在你家的地板上,听着阿姆斯特朗的那首《All of me》(2),还记得吗?你曾经多喜欢那支歌啊!梦醒时它依然在我舌尖,我轻轻哼出那熟悉的调子,但你却已不知身在何方……”

“……可能是我最近太累了,我带着烦恼入睡,带着烦恼醒来,有时候甚至会满心怀疑。我怀疑我的选择是否正确,我甚至怀疑当年那个和你一起听歌的少年如果能够预知未来的话,他还会坚持自己的选择吗?是的,如今我拥有的东西是当年的他完全无法想象的,我为自己的付出和得到而感觉骄傲。但为什么总有那样的时刻,我会突然感觉疲倦,感觉一切也许并不是那样值得,我会生出不可理喻的冲动,想拿如今的所有和当年的一无所有交换,而今晚可能就是这样的时候……”

“……好吧,请当我在胡言乱语,可能我真的在胡言乱语,我此刻应该上床去睡觉的,我其实只睡了一小会儿,还有一个小时天就要亮了,我还有一整天要应付呢,你知道斯塔克的咖啡对我是没用的。我不能告诉你我的工作,但你知道,我的肩膀上担着许多人的生死,他们信任我,所以我该对他们负责,我必须保持百分之一百的清醒,竭尽全力,为他们、也为我自己负责,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真的很想你,我必须写点什么……”

“……我很想你,真的非常、非常想念你!让我猜猜看你现在在哪儿呢?也许正在某个法国美人的怀里看日出吧?是不是?你总有这种本事,真让人嫉妒啊!哦,我差点忘记了,法国这会儿还是白天,那也许你们打算一起去看夕阳呢,你总来这一套,不是吗?希望你知道,不管是日出还是夕阳,总之我现在非常妒忌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我很想念你,你这家伙,到底什么时候才肯回来?”

“……我很想念你,你这永远也不肯停下来的混蛋!”

“……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收到这封信,我甚至不知道你能不能收到我的信,因为你每次都懒得回复,你真是个混蛋。如果你还不肯给我回信,我向你保证,下次见面我会狠狠揍你一顿。”

“……我有那样多的事期待告诉你,除了你,我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说给谁听。”

“……我很想你,非常、非常想你……我衷心期盼你的归来。”

 

回到公寓,佩姬将那张纸丢在炉火里,看着它迅速烧为灰烬,心中却并不曾轻快半分。

是的,这只是斯蒂夫午夜梦回意识不清时的胡言乱语,他太累了,最近他们都太累了,他自己都这么在信中承认。何况他未曾真正丧失理智,并没有真的把它寄出去——佩姬知道近一个月以来他都没有寄过信,她当然知道关于他的一切。但是她依然感觉恐惧,几乎要无法抑制地战栗起来。那感觉就像是站在一口深邃的古井旁边,尽管明知道什么都看不到,可你总忍不住往黑洞洞的井口里凝望,然后被自己臆想中的怪物吓出一身冷汗。

没错,那只是她的臆想,佩姬拼命对自己说。但是这没有用,那些已经灰飞烟灭的文字全然化作了一个个可怖的幽灵——那的确是斯蒂夫写的,但那又不该是斯蒂夫写的;她所知道的斯蒂夫,礼貌中带点严肃,温柔中带点笨拙,总是沉默地微笑着,如同滋润干涸田野的潺潺溪流。她是真的无法想象字里行间那些如火的热情会出自他的手,她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斯蒂夫,那不是她的斯蒂夫。

她的斯蒂夫永远冷静而坚定,他值得信赖,他总有答案,他从不动摇;他更加不会如此渴求别人的慰藉,如果沙漠之中将死的旅人祈求一杯水。那不可能是她的斯蒂夫。

——也许那从来都不是她的斯蒂夫。

 

佩姬的眼泪如今日的骤雨般突如其来,她哭着,慢慢蹲下身去,在孤寂的公寓冰冷的地板上缩成一团。她一直哭到嗓音嘶哑,几乎难以喘息。今天晚上,只有今天晚上,她放纵自己的软弱,如古往今来所有啜饮爱之苦酒的笨女人般软弱。她祈祷这一夜能令她的泪腺烧灼,能让她的眼泪流干。

 

是的,佩姬·卡特不相信爱情,更不需要它——爱情从来不是人生的必需品。

她告诉自己比起因爱结合奉献终身的婚姻,她宁愿要个志同道合相敬如宾的伴侣。

那要好得多,那要好得多。

 

可是你只要看过澎湃翻涌的大海一眼,又如何能够满足于细弱的溪流呢?

她恍然间明白了,自己其实早已非常非常爱他,自己终究还是重蹈覆辙。

而现在,她几乎要因此而恨他了。

 

注:1,黄砖大道:见《绿野仙踪》,由莱曼·弗兰克·鲍姆 写于1900年,是我童年时的最爱。这是美国本土童话中的经典代表了。

2,《All of me》:爵士乐之王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经典金曲之一,写于1932年。这是我查到的最接近于“布鲁克林的16岁”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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