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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流淌一如年少时模样,想避世更要在世上

【盾冬/叉冬】吾血之血10A-4

-4-

(修订版)


后来又发生了许多事,有的好,有的坏,命运的宠爱与诅咒纷至沓来,几乎令人措手不及。

1960年3月,巴恩斯身体中的血清突然毫无征兆地安定下来,常年与他相伴的严重失眠和间歇性低烧全都不治而愈,甚至连不稳定的人格转换也有了极大改善,整整一个月,Winter都没有出现。

“只是有点累,这里好像有人在说话,我却总是听不清。”巴恩斯用手指点点太阳穴,对朗姆洛说。

“那……”朗姆洛欲言又止,他突然想到假如——只是说假如——巴恩斯的血清真的像皮尔斯那老鬼曾经预言过的那样,终于“升级”完毕,达到了“完美”,那是不是意味着Winter就再也不会出现了?这对巴恩斯无疑是件好事,可是Winter……Winter……难道就这么消失了吗?

巴基仿佛能听见他内心的矛盾和纠结,微微一笑:“今晚我尝试叫他出来,”他说,“你也要努力点,让我好好睡一觉。”

 

那一天朗姆洛的确很努力,于是巴恩斯在他的注视下睡足了六个小时,罕有的恬静安宁宛如婴儿。天亮之前他醒了,他一睁开眼朗姆洛就知道,他又一次变成了Winter。那瞬间朗姆洛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该难过,Winter没有随着血清的稳定而消失,固然令他松一口气,但同时这也再次证明了已有的创伤绝不会一笔勾销,超级血清也许无所不能,可以治愈一切肉体上的损害,但它终归无法治愈撕裂的灵魂。

“你……你还记得什么吗,Winter?”朗姆洛问,“你还记得上一次见到我是什么时候吗?”

Winter把头微微偏向一侧,皱眉思索良久,不确定地回答:“……昨天?我、我记得我睡了一觉,我做了一个梦……”

“什么样的梦?”

“是个……是个好梦,我很开心,我和你在一起,布洛克……其他的我醒来都忘记了。”

朗姆洛在内心中轻叹一口气,却也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发:“没事,是个好梦就好,你不需要记得……你想吃巧克力吗?”

 

两天之后巴恩斯回来了,朗姆洛问了他同样的问题:“你还记得什么?”

巴基脸上带着狡黠的笑:“我记得你又给Winter乱买零食了,然后还忘记叫他刷牙。”

朗姆洛满面愕然,这就是血清稳定带来的改变吗?巴恩斯醒来时能想起那些“梦”了?

“笨蛋,骗你的!”巴基大笑起来,“只是我满嘴都是巧克力的味道,甜到发苦了,这谜语可不难猜……事实上没什么大变化,和之前一样,只是我不用睡很久了,也不再觉得难受。”

“那就好,无论如何这是好事。”朗姆洛判断。

“也许吧,”巴基脸上的笑容渐渐黯淡,“但这件事我们很难隐瞒太久。”

朗姆洛将手覆在他的手上:“我知道,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他们有那么多准备需要做:制定方案、规划路线、采购物资、寻找交通工具……一切的一切,时间永远不会够用。与此同时,隐瞒这个秘密也开始变得艰难起来,一天比一天更难。虽然巴恩斯有极佳的演技,但朗姆洛能清楚感觉到尼克·弗瑞的怀疑与日俱增,更别说对巴基的身体状况最为清楚的佐拉博士了,隐藏在圆形镜片后的那双小眼睛永远闪烁着意义不明的冷光。1960年的神盾局早已是个庞然大物,触角与爪牙遍布世界各地,而其中八成的力量集中在美国本土,就像是一张密密麻麻的蜘蛛网,将两人牢牢困在网中央。纵使他们离开了神盾局配给的小公寓,纵使他们在巴恩斯家老宅的翻修过程中全部亲力亲为,绝不留下一丝漏洞,却依然难以逃脱遍布整个街区和城市的一层层严密监控——机会绝不可能有第二次,一旦失败就是万劫不复。

机会还没有来,那家伙却突然出现了。

那次朗姆洛以一个单人任务为掩护,搞到了两套假身份,兴冲冲开车跑了一千英里路回到家,一打开门,就看见某个金发傻大个矗在身前,而他的情人正拿着一双鞋子从楼梯上下来——他妈的还是朗姆洛的鞋——笑容全无阴霾,简直像是自内而外散发着光辉。

这笑容多么熟悉,年轻、恣意、绝无烦恼,多年之前曾通过银幕传遍整个战地,深深烙印在朗姆洛的记忆里,激发他的爱与欲望之火。而如今,他又看到了它,却只觉心如刀割。

他忽然忆起,巴恩斯还没有回答自己多年以前的那个问题:“如果有一天,斯蒂夫·罗格斯后悔了,他回来找你,你就会离开我,是不是?”

他已不敢去想答案。

 

那天斯蒂夫·罗格斯滚蛋了,但他带来了厄运却留了下来。逃亡计划已如箭在弦上,出发前巴恩斯却坚持要再去一次基地。“我总是不放心,”他告诉朗姆洛,“这一次我们也许能找到你的医疗档案。”

朗姆洛参与“重生计划”已经整整15年了,在腥风血雨中出生入死的日子则更为长久,半生与硝烟为伴,身上大大小小的伤不知凡几。其中最严重的一处正是1948年耶路撒冷围城战留给他的纪念品,就在左边肩膀上,皮肤表面疤痕纵横凹凸不平,血管与肌肉之中则是神盾局的医生们植入的人造代体,以替换掉内里粉碎的骨头,保住他那条胳膊端枪的能力。从那之后,他的肩膀总是时不时疼痛不已,还曾经有一次不听使唤,不得不再次经历了手术。巴恩斯总是怀疑那些白大褂一定在他身上动了手脚,朗姆洛并不觉得奇怪,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会怀疑,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的生命本就轻若鸿毛,不值一提。他是个特工,还是特工里最脏的那一种,他从未期望自己活过三十岁,他昔日的战友和部下早已大半凋零,他们这种人根本就不该活过三十岁。重要的是巴恩斯,唯有巴恩斯,那一夜他们根本不该去冒险的。

只可惜他们去了,只可惜为了确保战力,那一夜去的还是Winter,谁也无法预料他会突然失控,他上一次失控还是好几年前的事。至此,事态彻底无法收拾,Winter罔顾命令不肯撤退、Winter中枪、Winter情绪崩溃无法沟通……直到一天一夜之后,巴基总算从那具身体里苏醒过来,费力压制住Winter的狂躁,朗姆洛这才敢解开他腕上的特质手铐。

“我们必须走,在神盾局反应过来之前,马上走!再不走就走不了了!”朗姆洛熬得通红的眼睛几乎冒出火来。

巴恩斯似乎犹豫了一秒钟,终究还是点了头:“好的,我们立刻行动。”

可是当他们回到家,去拿准备好的必要物资时,斯蒂夫·罗格斯,又是这家伙,他的那张鬼画符毁掉了一切。

——那不勒斯依旧在大海的那一边,如果我现在无法带你走,你还会和我走吗,巴基?

 

计划至此彻底脱轨,再也无法挽回,最终的结果就是那个讨厌的家伙不请自来,像一团嚼了太久的口香糖一样牢牢粘在巴恩斯的裤脚上。说实话,朗姆洛必须承认,罗格斯的能力的确不同凡响,他不光有超卓的记忆力,规划与统筹的能力更是强大到令人震惊的地步。他轻易发现了他们原定计划中的若干疏漏,并且立刻着手补救,看得出来,他情绪并不高,但周身依旧散发着镇定与自信,让人忍不住生出信心,想要依赖和服从。忽然之间朗姆洛就醒悟到了什么是超级士兵,什么是英雄以及领袖;理解了巴恩斯那句“从灵魂中发出光来,让你忍不住着迷,想要跟随他前进”——甚至在他的内心深处,除却深黯的愤怒与微妙的自惭外,也有一小块战士的本能想要信任与服从,何况巴基·巴恩斯,这世上最了解的人、最爱他的人、他最好的朋友?

——你该把他还给他,那一小块自己在悄声耳语,为了他,你也该把他还给他,他当然值得这世上最好的——而那并不是你。

但与此同时,身体中其他部分却爆发出无边怒火,从骨头深处烧穿皮肤,朗姆洛再也压抑不住,长身而起,巴恩斯抬头看他,满脸都是疑惑。

“你们先谈,我去抽根烟透个气。”他努力板着脸回答。

 

朗姆洛真没想到,斯蒂夫·罗格斯会让他们离开,他怎么舍得让他走?但他们的确离开了神盾局的安全屋,终于踏上了旅程。

“也许你该选择留下来……”车子发动之前,他说。他害怕有朝一日他会后悔,他受不了这个。

“所以你希望我留下?”他则反问。

接着,猝不及防,巴基·巴恩斯给了他答案,那个他等了很多年的答案。

“我不会改变主意的,布洛克,”他承诺,“我选择了你——七年前我就做了决定。”

真奇怪,人在极端快活的时候,竟然会想哭。

 

他们就此出发,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要么成功,要么死在半路上——死亡的滋味无疑比失败要好。可是,就在计划中的第二站,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再度出现了。好吧,他又小瞧了他。

这回朗姆洛已经没有余力发怒,他将两肘搭在方向盘上,埋头深呼吸。忍耐,他对自己说,现在这些事都不重要,重要的唯有巴恩斯,他做了决定,你就该相信他的决定,记住,他答应你了。在他们从1953年至今难以定义的亲密关系中,有追逐,有试探,有回馈,有嫉妒,也曾有鸡毛蒜皮的纠纷与惊天动地的争吵,唯独没有欺骗——真实,也许这就是他唯一赢过斯蒂夫·罗格斯的东西。

所以他该相信他,一切都是为了计划的成功,为了他的安全。只有一次机会,必须成功。

哪怕代价是自己必须忍受一段真他妈操蛋的旅程。

 

朗姆洛坐在驾驶座上开着车,余光总忍不住扫向后视镜。后排座位上,巴基正斜倚着窗玻璃闭目假寐,而罗格斯的眼光一秒钟也没有从他脸上移开。

早干什么去了?朗姆洛不由从心底发出冷笑,但同时也不禁唏嘘起来。虽然不愿承认,但他的确从那家伙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完全能理解那份近乎神经质的过度关注,生怕自己多眨半下眼,生命中唯一重要的宝物就会如朝露般消融在空气中。

真他妈的蠢!他想,他们三个,人人都是傻子。

 

车子经过一个荒僻的十字路口,信号灯由红转绿,路中心却依然有一只癞皮狗盘桓不去。朗姆洛伸手按了一下喇叭,那狗儿夹着尾巴小跑逃开。

身后的罗格斯说话了,声音里都是不满:“别这样,巴基睡着了。”

朗姆洛冷哼一声,他知道巴恩斯根本没有睡着,他不敢睡的。Winter很可能还没有恢复正常,他们没有时间去安抚他,甚至没有机会去尝试,现在放他出来,天知道又会惹什么麻烦。

“我没睡,就是休息一下。”果然,巴基说话了,眼睛依然闭着,没有睁开。

 

这只是龃龉的开始,就算朗姆洛能理解那家伙,甚至心有戚戚,却也完全没办法生出半分好感,他相信罗格斯对他同样如此。他们两人几乎在所有的问题上都抱持相反意见,到最后连朗姆洛都说不清自己到底是真的那么认为,还是单纯在为了反对而反对——他相信罗格斯同样如此。他们两个简直像是一对关在笼子里的傻鸟,迫不及待竖起身上的羽毛,全不管是不是露出了光秃秃的尾巴。朗姆洛越来越无法压抑内心的火气,对罗格斯的每一句话都忍不住冷嘲热讽,在内心深处他很清楚这种行为蠢爆了,简直像是个青春期毛都没长齐的小男生,但他就是忍不住……唯一可堪安慰的是,罗格斯的表现也成熟不到哪里去——上帝啊,他真的曾经身居高位,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吗?愿上帝保佑美利坚!

“……够了吧!屁大点事有完没完?”到最后,又是巴基看不下去,对他们怒目而视,“都不愿意去的话,我去好了。”话音未落,他已拉开门径直下了车。

这本是计划中一个小环节,他们将利用神盾局网络布控的漏洞,获取必要补给和最新情报。朗姆洛和罗格斯面面相觑,下意识都想追出去,但最终又因为愚蠢的竞争意识,两个人都没有动,只眼睁睁看着巴基压低了头上戴的棒球帽,快步走进了路边的便利店。

朗姆洛的内心烦躁无比,这些天来他总是烦躁无比,他忍不住摸出香烟点上,叼在嘴里,用力咬着过滤嘴。

果然,那婆婆妈妈的家伙又开始多嘴多舌:“你出去抽,巴基讨厌烟味。”

如果不是理智尚存,朗姆洛几乎想要和他打一架,就在此时,就在此地,就算被打到吐血,他也想在那张年轻而英俊的脸上猛揍一拳,打歪他的鼻子——那张脸和他十六年前在战地荧幕上看过的一模一样,真他妈的可恨!

“他才不讨厌烟味,”朗姆洛故意吐出一大口烟圈,“他只是讨厌人咳嗽。”

好吧,幼稚就幼稚吧,老子就是忍不住,怎么样?

 

他原以为罗格斯又会反唇相讥,然后无聊的口舌之争将再度开始,直到巴基回来把两人全都骂得狗血淋头为止。可是这一次并没有,身后人突然就没了声音,那几乎实质化的趾高气扬全都消失不见,片刻之后,朗姆洛忍不住回过身,震惊地发现罗格斯的手指正从脸上移开,眼角有明显的湿痕。他妈的战场英雄、国家象征也会因为一句话哭鼻子吗?朗姆洛的心中充满了不真实的感觉,不知怎的他就问:“你后悔吗?”

罗格斯侧过脸望向窗外,唇边溢出一个苦笑。“如果可以让时间倒转,我愿付出任何代价。”他说。显而易见,他说的是真话。

朗姆洛再一次在他脸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曾经的自己,坐在圣基娅拉教堂断瓦残垣前的自己:生命空无一物,孤独而彷徨,哀伤而绝望。

“切……”他打开窗玻璃吐掉烟蒂,从齿缝中挤出嘲笑。他希望自己能表现得更加残酷一点。

罗格斯则回以一个短促的鼻音。

 

不知过了多久,朗姆洛又问:“你怎么跑出来的?你不是被弹劾了吗?”真奇怪,巴恩斯从未问过任何事,他是不是已经猜到了答案,还是他根本就不想知道答案?

“我辞职了。”罗格斯云淡风轻回答。

虽然已有预感,朗姆洛依然震惊地睁大了眼睛,他当然知道神盾局局长意味着什么。“……你老婆会气疯掉。”末了,他说。

“噢,你很熟悉佩姬?”

朗姆洛忍住没有骂脏话,他以冷笑代替:“很熟?当然不了,打过交道而已,见识过那颗石头心。在她眼中我大概就是块脚底泥吧,毕竟我身上又没穿国旗。”

罗格斯沉默不语。

他抛弃了一切,朗姆洛想,地位、妻子、名声,并不是说说罢了,而是当真抛弃了这一切,义无反顾,只是为了巴基·巴恩斯。

——和我一样,他的内心在说话。

只不过晚了十六年。

 

巴恩斯从便利店中走了出来,腋下夹一只小小的帆布包,手中端着咖啡。他走到停车场里,将纸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趁仰头的功夫,隐蔽而警醒地观察四周,然后捏扁纸杯丢进了垃圾箱,快步向他们走来。

他将手中的帆布包通过敞开的车窗递给朗姆洛。“该我开了吧?”他问他。那瞬间朗姆洛忽然生出一股冲动,真想就这么拉低他的脖颈,深深吻他的唇,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没事,我再开两小时,然后换罗格斯,你再歇歇吧,伤还没好利索呢。”他回答。

他知道,假若他吻他,他是不会拒绝的;而他们的嘴唇轻触的每一下,于后座那人而言都无异于洞穿心脏的子弹。他当然有权享受这份快意,享受他同样拼尽此生方才得到的无上权力——但这没必要。

真的,已经没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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