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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流淌一如年少时模样,想避世更要在世上

【盾冬/叉冬】吾血之血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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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熊孩子当保姆的叉叔表示心很累,以及皮尔斯老子总有一天弄死你——叉叔又给自己加戏了,我简直管不住他,两倍弹药量送上。)

 

任务还是那些任务。有些好,有些坏,有些可以解释,有些不能解释;发号施令的毫发无伤,执行命令的赴汤蹈火,全不过是大义之旗下的血与骨。

  说白了就是这么回事儿。

 

从1946年底开始,这个荒僻的基地一年中大约有十个月时间人声鼎沸。特战队总是有丰厚的报酬、充足的补给、最好的武器装备和高强度的训练计划,以及一些难度在正常范围内的日常任务,以他们这个行当的平均水准来讲,说实话,过得还算蛮滋润的——不过这一切仅限他们的战斗核心他们的超级士兵不在的时候。巴基·巴恩斯有另外的脸和另外的人生,他待在基地里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假若他突然出现,那只说明一点,“特别任务”要来了,并且下一次任务的难度一定非常高,高到不通情理让人骂娘的地步。

事实上,布洛克·朗姆洛为此拍着桌子把口水喷到皮尔斯脸上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了,但他的上级永远是那副八风不动唾面自干的样子,笑眯眯等他骂完,然后轻声漫语告诉他:“你们当然能做到的,你们是最好的,你们在创造历史,你们有超级武器啊!”

操你妈的“创造历史”!操你妈的“超级武器”!这就是忍耐寒冷、饥饿、恐惧和一切肉体上的不适在敌方眼皮子底下埋伏七十二小时一动不动的理由?这就是战力比一比十、一比二十、一比五十、一比一百也要完成任务活着回来的理由?对此朗姆洛咬牙切齿,只想甩手抽那张狐狸脸一个耳光。

——当然,只是想想而已。那是他的Boss。这世上的Boss都是他妈的不干人事的操蛋玩意儿!

 

他猜皮尔斯是故意的,否则这些命令当真无法解释。他不知道神盾局究竟把巴基·巴恩斯当成了什么,也许真的是当成了一把独一无二的尖端武器,他们在试射,在校准,在做压力测试;他们想看看他究竟能应付什么样的状况,能做到什么地步,能变成什么样——他们在用死亡和极限逼他“完美”——这想法几乎令朗姆洛不寒而栗。但是,对此他又能做什么呢?他明白自己什么都做不到,所以他什么都没做。

他任其发生。

 

巴基•巴恩斯的确在逐渐 “完美”。

初遇之时,朗姆洛就被他超越凡俗的强劲所吸引,他因此折服,因此目眩神迷无法自拔以至于陷入了不可抑制的妄念。战场上的巴恩斯的确就像是一件顶级武器的人形化身,你只要看他一眼就会不由自主肖想他冰冷外壳下属于人类的血肉温暖,不由自主做一个拥有他的梦。而现在,在皮尔斯全无人性的任务安排之下,朗姆洛发现他竟然还在变强,越来越强,强到令你真的要怀疑他还是不是人类的地步。就像是一把好刀,你越使用它,越用砾石频繁地打磨它,刀刃就会越来越锋利,出必见血,带着无形的杀意——同时,也会越来越削薄,刚而易折,处于毁坏的边缘。

在1947年的夏天,这个征兆第一次显现,在某次任务即将结束的当口,意外发生了。

 

幸好那时候他们已经进入了最后的撤离阶段,巴恩斯、朗姆洛和支援组的其他几个人挤在货运卡车的封闭车厢里,因为又一次死里逃生后的疲惫而昏昏欲睡。厢顶上只有一盏昏黄的灯泡亮着,狭窄的空间内满溢鲜血、汗水、火药以及还没褪干净的肾上腺素的味道。卡车颠簸行到半路,车厢内侧角落里一直抱着他的M1941(1)假寐的巴恩斯猛地睁开了眼睛,就像是突然惊醒的冬眠中的凶兽,他迅速直起身,背部紧紧贴着卡车的厢板,用一种陌生的、毫无温度的目光环视众人,然后“咔哒”一声,打开了手中武器的保险锁。

那时候的朗姆洛其实也快累到睡着了,他晕晕乎乎的脑袋反应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有敌袭”,下意识就去摸自己的BAR,车厢内其他几个人都是差不多的动作。然后,枪声响了,巴恩斯——或者说此刻占据巴恩斯身体的那个家伙毫不犹豫扣下了扳机,一枪打穿了离他最近的倒霉鬼的肩胛骨。那个叫考克斯的家伙刚拿在手里的M3A1(2)滑了出去,大量鲜血从爆开的皮肉中涌出,他大声惨呼起来。喊叫声仿佛一鞭子狠狠抽在朗姆洛背上,他突然醍醐灌顶,连忙冲所有人大吼:“丢下武器,立刻!”随即把自己的BAR扔在脚下,双手举过头顶。他妈的上一发子弹大概卡在了考克斯的肩膀里或者打穿了车厢飞了出去,真算他们命大,这么拥挤的地方万一打出跳弹(3),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他妈的这到底怎么搞的!他可不想这么莫名其妙挂掉!

幸好今天跟着他的几个家伙都不算太傻,虽然不明所以,还是按照平时训练出来的惯性迅速服从了命令。不到两秒钟,枪支丢了一地,整个车厢内有威胁的就只剩下端着M1941的“巴恩斯”一个人了。

朗姆洛艰难地吞咽了一口唾沫,这时候他可没办法指望别人站出来解决问题。他强迫自己对上那双冻结的绿眼睛,像是望着一片冷硬的冰面:“Calm down,Soldier,”他试图稳定他的情绪,“是你对吗?你能听懂我的话是吗?你还认得我吗?”

那柄M1941的枪口迅速移动指向了他,枪口后的人面无表情,瞳孔内一片空洞,见鬼的皮尔斯或者那些早该千刀万剐的白大褂们根本没有告诉过他Soldier可能会在任务中出现,在没有注射血清的时候出现,他妈的他总有一天要搞死这群婊子养的!

“我们是友方,”他说,继续试图说服这个鬼知道懂不懂人话的活炸弹,“你看,你有武器,我们没有,我们不会伤害你。”朗姆洛也不知道这些废话到底有没有用,但他还能怎么办?现在有把自动步枪指着他,拿枪的他妈的也许是这世界上准头最厉害的一双手。他毫不怀疑只要他有半根手指行为不轨,下个瞬间心脏上或者额头正中就会开出一个血洞来,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用操心了。

就在这种几乎喘不上气的紧张时刻,Soldier背靠的车厢壁板突然传来几声有节奏的敲击,估计是驾驶室里的罗林斯发觉后面不对劲儿了,正在用约定信号联络确认。Soldier在第一下震动响起时就飞快离开了那里,他手里的枪管微微颤动,似乎有点犹豫是该继续指着朗姆洛还是该直接给那块见鬼的壁板来一梭子,朗姆洛吓得直接出了一身冷汗,同时更想问候无辜的罗林斯全家的女性亲属。

卡车猛地急刹,显然是罗林斯没有得到约定好的回应信号,他决定把车停下来。后厢内的几个人刹那间失去了平衡,下意识去抓手边的任何东西好稳住自己的身体,重伤的考克斯连声哀叫,满地的枪支滑向内侧。Soldier突然动了,朗姆洛的心瞬时落入谷底,他已经做好了吃上一颗枪子挂在这里的准备。可是并没有,Soldier只是借力反冲一脚踹开了车厢的门,然后用没有拿枪的那只手勾住车厢顶板,以一种普通人绝对做不到的方式整个人飞上了车厢顶。再然后,车厢内的几人呆若木鸡看着顶板猛地向下一凹,头上悬着的灯泡掉落下来彻底摔成了碎片,而那恐怖的士兵就那样踩着顶板借力一跃,消失得无影无踪。

罗林斯终于刹住了卡车,带人全副武装跑到后面,目瞪口呆看着眼前混乱的一切:变形的铁门,已经晕过去的考克斯,堆成一团的各种武器,还有车厢内死抓着一块铁件瘫在地上的朗姆洛。

“头儿,这到底……”罗林斯显然吓坏了。

“闭嘴,滚回去开车,”朗姆洛打断他,竭尽全力朝他怒喝,努力不让自己发出颤音,“收拾一下,我们先回基地去,考克斯中弹了。其他事儿等任务汇报完了再说。”

——他可不想让罗林斯发现,他其实吓得脚都软了,他妈的这会儿还没缓过劲儿来呢。

   

  不幸中的万幸,发生“意外”的时候他们离基地已经不太远了,路上只有他们一辆卡车,子弹也没有伤到考克斯的大动脉,擦屁股的活儿并不算多。所以在一个小时后,当朗姆洛和罗林斯把那倒霉鬼交到基地医疗组手里的时候,他还是活着的——活着就好办,托巴恩斯的福,他们的医疗组总是最好的。

一确认完考克斯的伤情,朗姆洛转身就往皮尔斯的办公室去。只要巴恩斯在执行任务,皮尔斯就肯定在基地里,朗姆洛才不相信他对此事一无所知。

他没有事先通报等候允许,径直大踏步推门而入,皮尔斯坐在办公桌前抬起脸,脸上还是那副欠揍的假惺惺的表情。

“任务汇报。”朗姆洛怒气冲冲站在他的办公桌前,用两只手撑住桌面。

“请坐,朗姆洛队长,稍安勿躁。”皮尔斯挥手示意他身后的椅子,“如果你在担心Soldier的话,没关系,我的人已经出发去找他了——他带着信号发射器。他会回来的,他也没别的地方可以去。”

操!这混蛋果然安插着钉子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他早就收到消息了!

朗姆洛只觉一阵怒意顺着脊骨从下而上窜起来,他再也没法压抑自己的火气:“你知道是不是?这种事以前就发生过是不是?你故意没有告诉我们,操你妈的你差点害死老子!”

皮尔斯的脸色变了,他终于撕掉了那张纽约上东区富裕阶级温文尔雅的面具,露出下面纯粹的邪恶与冷酷,就像是披着人皮的蛇。

“朗姆洛队长,我理解你此刻情绪激动,所以我今天原谅你的粗俗,就像之前很多次我原谅你的放纵一样——但我今天原谅你,并不代表下一次还会原谅你;更不代表你的这种行为就是被允许的,懂吗?Yes,这事儿以前发生过,虽然只发生过一次,上一次发生的时候我因此损失了我原本看好的特战队长人选,他辜负了我的信任。同样还是Yes,我没有告诉你,因为如果你也死了,那只不过说明你和他一样,你也不值得我的信任,不值得知道这一切而已……朗姆洛队长,控制一下情绪,别忘了你的身份。”

那一瞬间,布洛克·朗姆洛真想给他脸上来一枪。

但他做不到。

 

朗姆洛攥紧拳头,深吸一口气:“他状态很差。这次任务之前他的状态就不对劲,我向你报告过的。他状态很差无法控制你们就不该让他上战场……”

——他的脸色那么难看,眉头紧皱,就像是一张绷得太紧时刻都会断裂的弓弦;就像你有一杆枪,打了太多发子弹,威力太大射速太快,枪管烧得通红,手根本拿捏不住,你把枪管卸下来,发现里面的膛线已经磨光了。

“巴恩斯先生通过了身体检查,他自己同意了,他说他可以。”

“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我告诉你,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我不能说服我的队员,去信任一个不稳定的战术核心,你不能让我们一方面躲避敌人的子弹一方面提防身后不稳定的炸药包,你不能那么做!”

皮尔斯轻轻耸了耸肩,摊开双手:“这就是你的事了,朗姆洛队长。我任命你、神盾局雇用你就是为了让你干这个的,我们相信你的能力,否则我们大可以随便找别人。我承认,他……的确不太稳定,但再好的武器也难免故障走火嘛,这都是在可控制范围内的风险,你真心不必为此大惊小怪。”

“可他不是武器!他是个人!”

“喔对啊,他是个人,”皮尔斯脸色浮现出一个诡异的笑容,“但他不是凡人,他是超级战士;他与众不同,他终将完美,不是吗?”

皮尔斯真他妈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或者其实他并没有疯,只不过普通人对于异类就是这么要求的:不可能的任务,超负荷的工作,从来没有过的正常生活,不被允许的小小快乐。

——你不允许平庸,你不可以有弱点,你必须完美。

——你应该销蚀掉自己的骨肉,变成一杆冰冷的枪。然后服从命令,开火。

朗姆洛转身离开,他知道自己没什么好说的了。

 

皮尔斯的人在第二天凌晨带回了Soldier,那时他昏迷不醒,被三重束缚带绑在担架上。朗姆洛靠在医疗楼门口看着他们鱼贯而入,伸手拦住了队伍尾巴上的某个家伙。他不认得他,但他知道他是皮尔斯那些持枪护卫们的首领,也许是个神盾局有名有号的特工。

“嗨,哥们儿,你们怎么抓住他的?”朗姆洛用他最轻快的语气问道。

那人奇怪地望了朗姆洛好一会儿,然后才回答了他的问题:“他就在附近转悠呢,他还能去哪儿啊?然后,你知道的,强效镇定剂,装在麻醉枪里,就像是放倒一头豹子。”

“……真不容易啊,伙计。”朗姆洛叹了口气,他递上一支烟。

那人犹豫片刻接了过来:“是啊,真不容易。还好这次没出人命。”他点头。

朗姆洛和这个陌生人站在门口一起抽完了那支烟。谢天谢地,这一次里面静悄悄的。

 

依照之前几次的先例,巴恩斯一旦完成了“特殊任务”很快就会离开基地,回到朗姆洛不能触及的世界,回到他的另一段人生中去。朗姆洛原以为这次也会如此,等他们几个月后再见面时,如今这个“意外”造成的影响早就消弭无踪,那时候会有更难的挑战,会有另一件更加丧心病狂的任务等着他们,那时候谁都无心再提。可是他错了。

就在Soldier回来之后的那天深夜,朗姆洛还留在医疗楼里,独自坐在因为失血过多还没有脱离危险期的考克斯的病床边。见鬼的这并不因为他是个婆婆妈妈的娘娘腔,只不过他现在心里乱糟糟的,他想躲开那些笨蛋们一个人静静,他还不想回答罗林斯的任何蠢问题罢了,至少目前还不想。然后在凌晨三点,考克斯病房虚掩着的门被推开了。朗姆洛抬起头来,正对上门外站着的巴基·巴恩斯苍白的脸,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料到会在此时此刻遇见对方,全都愣住了。缄默像流淌的水一样漫开,只有考克斯身上连着的医疗机器发出滴滴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朗姆洛轻咳一声打破了寂静。“肩胛骨碎了,他不能再拿枪了,不过这也许是好事呢。”他说。

巴恩斯“哦”了一声,没有接话。

他又摆出了那副表情,那副他们初见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其实这一年多来巴恩斯和特战队的关系已经紧密许多了,虽然小伙子们还是敬畏他,称呼他“Sir”,视他如鬼怪、如神明,但他们至少可以和他分享香烟以及其他补给品,他们凑在一起讲荤段子的时候他也会在一边听着,有一次甚至轻描淡写也来了一段,让大伙笑爆肚皮的同时各个向他伸出大拇指。毕竟,在一起朝夕相处久了,生死与共久了,你很难一直控制你脸上的面具不滑落。

他是超级士兵,但他首先是个人啊。

 

巴恩斯将手放在了门把上,他似乎想要抽身而去。

“等等!”朗姆洛叫住了他,“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因为你不信任我?”

巴恩斯回头看他,用那种不带感情的冷冷的音调答:“我告诉过你了。我说过我是个怪物,让你离我远点,不想死就离我远点……是的,我不信任任何人,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话。”

“除了美国队长,除了你的斯蒂夫,是吗?”朗姆洛并不想这么说,但这句话自己冲出了他的喉管。他祈祷他说得义正言辞、不带酸气,他却不知道自己做到了没有。

巴恩斯的眼睛猛地睁大,怒气的阴云在瞳孔中凝聚,但是他并没有发作出来。

朗姆洛忽然醒悟,也许因为此刻他满腹的愧疚感,也许因为自己终于戳中了他的命门,自相遇以来,他的气势第一次压倒了他的。

于是他径直冲他发起飙来:“操你的所以我们这群人渣不够资格给你当队友是吗?不够资格让你信任是吗?”

巴恩斯不发一语,转过身去。

“你不是怪物,巴恩斯。Soldier……他也不是!考克斯还活着不是吗?他没杀他。他可以杀他的,但他没有!”朗姆洛朝他的背影喊道。

“老子不管你怎么认为,这是老子的队伍,你必须信任我们;相对的,我们也会信任你——并且信任他。老子会证明给你看!”

 

门“啪嗒”一声关上了。脚步声渐渐远离。

 

注:1,M1941:就是美队1电影里巴基射完敌人大盾敬了个礼的那把枪。我查了一下啊,这枪主要特点是重量轻好带,自动型也能当轻机枪用,其实还算蛮合适咆哮突击队这种特种作战小队的。不过这枪的评价不高啊,枪管又爱变形,火力支援还行,拿来当狙击枪总觉得好奇怪啊。不管了,就当他念旧吧,也算IC。我这个伪军迷也只能搞到这一步了。好想快点写到1957年啊,给冬哥换把M14玩玩,精度高射程远威力强,真心好适合他啊,至于M14的缺点枪太长太重子弹背起来太累那都不是事儿啊。

2,M3A1:M3冲锋枪的改进型,可以装消音器,行,路人甲的武器我们别强求,就这个了。

3,跳弹:子弹打在光滑硬物上斜角反弹就叫跳弹,这样造成的伤口比正常子弹打出的伤口可怕得多。如果真在密闭车厢里打出跳弹,基本是谁中谁死的结果。

 

PS:其实詹吧唧、冬吧唧和李子吧唧真让我按好感度排名,冬冬肯定第一,李子吧唧第二,布鲁克林一枝花只能屈居第三了。可是为啥我写了那么多詹吧唧啊!这段舔的是队2桥上“搭便车”的冬冬,没有机械臂不能手刹好不爽啊。

PS.PS:下一更……不知道,下周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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