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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流淌一如年少时模样,想避世更要在世上

【盾冬/叉冬】吾血之血6-6(第六章完)

第六章:布洛克·朗姆洛(3)


-6-

    (5000+更新。巴基·巴恩斯准备去死。)

 

 巴基·巴恩斯在他的营房里,他还在发低烧。当然,他不能去野战医院,因为第一那些军医手里有的退烧药对他根本起不了作用,第二他只要踏进了那扇门,两个小时后各种荒唐谣言就会传得满天飞。

 布洛克·朗姆洛赶到的时候,神盾局的白大褂们正在那里——他们现在也披了一身军服作伪装。他们正给他量体温,写病案,以及用针筒把一管看着就很恶心的液体注入他的血管里。莫名的,朗姆洛就打了一个寒战。

 “这是什么?”他厉声问。

 “精……精力剂……”那个刚刚完成注射的家伙颤抖着回答。

 朗姆洛皱眉瞪他:“你觉得老子是白痴?”

 “血清提取物。”回答他的是巴恩斯,他正把他卷上去的衬衣袖子放下来,音调平稳,毫无波澜,“据说来自我身体里流的血,所以应该没有排异反应,是皮尔斯的新玩意儿。”

 “这东西有什么用?”朗姆洛的眉头皱得更紧,任何带有“血清”两个字的东西都会让他觉得不祥,这不会就是皮尔斯所谓的“应急手段”吧?

 “加……加速伤口愈合,提高新陈代谢能力,其实这是作为战场急救的用途制作的,但理论上可以……可以提升身体的状态,延缓血清失控的发作……”穿军装的白大褂战战兢兢回答。

 “所以它是种兴奋剂?副作用呢?这东西不可能没有副作用吧?”

 白大褂不敢说话了,他的眼睛偷偷瞟向巴恩斯。

 巴恩斯已经系好了袖扣,他无所谓地耸耸肩:“谁知道?这东西刚做出来没多久,我也是第一次试用,至少目前的感觉还不错……”

 朗姆洛只觉得气不打一处来,他咬牙切齿等着白大褂们迅速溜出营房,立刻就冲过去一把揪住巴恩斯的胳膊。“你怎么能让他们这么对你!”

 “我还能怎么办?”巴恩斯冷冷看着他,冷冷说,“皮尔斯不肯让我走,是吧?我早就料到了,他们是不会让我走的——何况我也不会走。”

 “为什么?”朗姆洛惊呆了,“你当然应该走,你需要治疗,皮尔斯答应了只要撑过这几天,就让咱们离开。”

 “你还没看出来吗,朗姆洛?”巴恩斯轻轻笑起来,他甩脱他的手走到窗边,将打开的窗户细心关好,确保不会走露一丝风声,然后他转过身,说道,“这场战争,我们选择了错误的理由、错误的时机和错误的敌人,我们就要输了。”

 虽然早已心知肚明,但是听到他亲口讲出来,布洛克·朗姆洛还是觉得一阵心惊肉跳。

 “而我是个士兵——士兵服从命令,士兵为国牺牲,士兵恪尽职守到最后一刻,这难道不是理所当然?我为什么要走?”

 一片浓黑的、硕大的阴影遮蔽了朗姆洛的心,他瞬间暴怒。“别他妈跟我耍花腔!”他喊道,“你根本不是那种榆木脑袋的蠢货,你要是那种蠢货早在1943年就一枪打进自己的太阳穴里了,怎么会活到今天?我知道你不是!所以你想干嘛?你到底想干嘛……”

 他的眼睛猛地大睁,瞳孔却几乎缩成一个点,连朗姆洛自己都无法相信此刻从他的嘴里冒出来的话:“你……你不想活了是不是?你想死在这里?”

 巴恩斯看着他,没有回答。

 巴基·巴恩斯一直看着他,没有回答。

 朗姆洛只觉一阵天旋地转。

 

 “凡人总有一死。”不知过了多久,巴恩斯终于开了口,语气还是那么平和安静,全无躁意,“你是愿意作为一个战士而死?还是愿意当一条巴普洛夫的狗(9)活着?你是愿意死在战场上,还是愿意死在解剖台?告诉我,如果你是我,朗姆洛,你怎么选?”

 如果我是你,老子会拔出枪把一切看不顺眼的混球们都干掉然后用最后一颗子弹了结自己的贱命——朗姆洛想,但是他不能说出来。没错,是他,他也不会选择活下去。

 “你在找死……”

“我不必寻找——死亡一直在那里,一直在我身边。不,我只是不想继续逃跑了。”

 “……你不能死。”他似乎已经失去了语言能力,“我不同意。”

 巴基·巴恩斯长叹一口气,他慢慢走到朗姆洛身边,慢慢的,给了他一个拥抱——这是他一生之中得到的、最为冰冷的一个拥抱。

 “……布洛克,”他叫他的名字,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第一次这么称呼他,朗姆洛只觉得寒冷,那股冻意从血管深处冷上来,连他的心都结了冰,“你是我的搭档,也是我的朋友,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伙计……如果我死了,答应我,让我的血在阵地上流干,别让他们把我运回去大卸八块。”

    “不……” 朗姆洛哆嗦着嘴唇,这已是他唯一能说出的话。

 巴恩斯松开了手臂,下颌却依旧停留在他的肩侧,仿佛在汲取他颈项间的温度。他感觉他在他的肩头微笑:“别命令我——你是我的狱卒,不是我的长官……朗姆洛,对不起……对不起……为了那些你为我做的一切,你为我们做的一切。但这一次我不想逃了,这一次就让上帝来裁决吧。”

 

    ——就让上帝来裁决。

 可是根本就没有上帝啊,巴恩斯!如果上帝当真存在的话,为什么会有无爱的婚姻和无情的父母?为什么胜者就是正义的英雄而输家则是邪恶的化身?为什么行恶者身居高位而良善者尸骨无存?

 如果真有上帝的话,这世界为什么如此残酷对你?

 你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战况一天比一天恶化,巴恩斯说的没错,他们就要输了。朗姆洛不知道多年之后的历史书会如何书写这一段?今天站在这里为国家而战,挥洒无益的鲜血和年轻的生命的他们,会成为反派和丑角吗?

 皮尔斯终于被来自军方与神盾局的双重压力逼疯了,他赤红的眼像是得了什么可怕的癔症,他站在巴恩斯面前,絮絮说着也许连他自己也不再相信的鬼话:“你是超级士兵,你必须做到……如果做不到,美国就会输掉这场战争,所有人都会白死……巴恩斯,我们需要你的奇迹……你已经改变了历史,你塑造了历史,我只需要你再做一次……你只需要再成功一次,再创造一次奇迹……你做得到的……”

 “所以我必须去,是吗?”巴恩斯慢悠悠问道。也许皮尔斯的新玩意儿多少还有点用处,至少这几天,他的体温没有再度烧起来。血清失控就像是他身体里埋藏的炸弹,目前为止这炸弹还没有马上就要爆炸的迹象。

 “Yes,My boy.”皮尔斯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微笑。

 “好吧,我去。”巴恩斯点头。还没等皮尔斯开口鼓励,他突然拔出手枪,对准那老狐狸的眉心就是一枪。

 “砰”的一声响,皮尔斯的身子斜斜倒下,他那胜利的微笑还在脸上。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神盾局的特工们纷纷掏出枪来,指着他,将巴基·巴恩斯围在正中心。

 巴基慢条斯理把枪插回腰间,微抬下颌对他们说:“要么现在逮捕我,送我去审判席;要么让我上高地——你们自己选吧。”

 旁观了这一切的朗姆洛盯着老狐狸那张死不瞑目的脸,觉得心头实在畅快,他真想哈哈大笑——但是他却笑不出来。

 他知道这一次巴基·巴恩斯是真的不打算活着回来了。

 

 他们就这样上了高地,直面子弹与炮火,直面或早或晚,总会到来的死神。

 “你可以不跟来的,”巴恩斯对他说,“皮尔斯死了,带着他们回去吧。”

 “你可以来,我当然也可以,”朗姆洛回答,“罗林斯会带着他们回去的。”

 “Ok,”他说,“那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他们像真正的好搭档一样击了一下手掌。

 杀戮开始了。

 

 那是纯然的、毫无人性的、失却一切理智的、机械化的杀戮。那是人世间最恐怖、以及最痛苦的工作。每时每刻都有血肉之躯倒毙,死于子弹死于爆炸死于白刃死于腐烂的伤口——死在自己身旁,死在咫尺之外,死在瞄准镜里。

 从白昼到黑夜,从黑夜到天明。蒸腾的火器的硝烟和燃烧的尸骸的灰烬直冲云霄,片刻不停,整块阵地上空始终笼罩着厚厚的铅灰色的浓云,让时间的概念于无形中扭曲变形了,仿佛一整天不过一瞬,又似乎一秒钟就是一年。不知道过了多久,朗姆洛心爱的BAR终于打成了废铁,他双手的虎口都被枪支的后坐力撕裂了,血冲开火药末和泥灰淌下来,粘哒哒的,可他却全然感觉不到疼。他回过头,看见巴恩斯抱着他特制的MC1952(10)狙击枪,正在堑壕里发着抖。

 他爬到他身边,抓住他的两边肩膀:“让Soldier出来,别折磨你自己了!”

 巴恩斯抬起头,双眼血红,嘴唇上有好几道龟裂的口子,他竟然笑了一下:“I`m a soldier.”他说。

 要不是敌人随时会展开下一场进攻,朗姆洛真想揍他一顿。

 巴恩斯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挣脱他的手。朗姆洛猛然醒悟:“你在发烧!”他喊道,径直把手贴到他的额头上,果然,如同烧着的火。

 防御工事外,敌人的山野榴弹炮开始射击,整个掩体剧烈摇晃,大量灰尘夹着碎石从头顶砸落下来。可朗姆洛已经顾不上这一切了,他几乎把头贴到了他的耳朵边,试图在震耳欲聋的轰鸣里质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快点让他出来!”

 回答他的还是一个微笑,几乎笑得像个孩子,那感觉几乎像是他的Soldier……巴恩斯伸出手,揽住他的后脑,侧脸凑在他耳朵边:“等他出来,你好带他走,是吗?不。他不会出来的。”那姿势委实太过亲密了,亲密到近乎暧昧。可是此刻朗姆洛却生不出半点心猿意马,他只知道他果然又发高烧了,他呼出的空气似乎都是滚烫的。

 他开始认真考虑要不要揍他一顿——也许他现在能打得过他。

 炮击停止了。

 对面的敌方阵地吹起了冲锋号。

 

 防御工事中的士兵们一个个拖着疲惫的身躯爬出掩体,回到阵地上,在火力点架起M1919A4重机枪(11)。

 巴恩斯似乎也想爬起来,可是他刚支起身子,整个人就猛地一晃,险些歪倒。朗姆洛伸手要去扶,他已经拄着他的狙击枪站稳了。

 “如果我死了……”他突然开口,声音被硝烟和灰土熏得哑哑的——现在,连他的声音都像他的Soldier了。

 “闭嘴!我才不会听你的遗言。”朗姆洛怒道,“我告诉你,你要是死了,我就去找斯蒂夫·罗格斯,老子杀不了他,和他同归于尽总能做得到。

 “天,朗姆洛,你在想什么?”巴恩斯还是笑着的,认识他那么久,他笑得似乎从来没有今天这么快意,“他是他,我是我。一切不过是我自己的选择。

 然后他没有再说下去。

 

 他们一前一后爬出掩体,回到阵地上。不知何时,天空竟然开始下起雪来,大片大片的雪花飘舞而落。战场上的雪不是洁白而晶莹的,它混合了空气中的尘霾,泛着暗沉的颜色,就像是垂死的天鹅的羽毛。冲锋号戛然而止,敌人依旧不见踪影,他们开始隐隐觉得不祥。

 就在这时,头顶传来疾风刮过般的嘶鸣声,如同教堂里的巨型管风琴,如同复仇女妖的啸叫,一个名字(12)突然浮现在朗姆洛的脑海里,他曾在多年之前的柏林外围战场听过这种声音,永生难忘,永生难忘。

 “巴恩斯——”他大喊,他只来得及喊出这一声。因为在下个瞬间,炮弹已如雨点般落下,炸开了坚硬的岩石,掀起的冲击波将他整个人轰出十几米远,从阵地的斜坡上滚落下去。大地在颤抖,钢铁在燃烧,目光所及之处尽皆地狱。

 朗姆洛的运气好得惊人,他只晕厥了一会儿就醒了过来,浑身上下除了一堆可以忽略不计的皮肉伤外完整无缺。他抬头看看烈焰环绕的阵地的方向,浓烟几乎刺得他睁不开眼,扑鼻的焦臭让他无法呼吸,他开始发疯般在四处寻找——受到“喀秋莎”炮击时他和巴恩斯是站在一起的,他不信只有他一个人逃出生天。

 他在稍远处一段废弃的战壕里找到了巴基·巴恩斯,已经被碎石和沙土半埋,他双手颤抖着将他挖出来,他的身体还是烫的,整条左臂血肉模糊,呼吸破碎,有近于无。

 “醒醒!”他不知道他的脊椎是否受创,不敢轻易搬动他,天知道血清能不能治疗瘫痪。他只是拼命呼喊着,拍打着他的脸颊和没有受伤的那边肩膀,“巴恩斯!巴基·巴恩斯!醒醒!醒醒!醒过来!不准死在这儿,不准死在我眼前,不准!不准!不准!老子他妈的就是不准!”

 “……他妈的你要活着,活着回去把他抢回来,活着回去对他说你爱他……活着回去对他说你愿意为他死,你正在为他死——妈的……只要你活下去……”

 

 怀中的那个人微微一颤,却没有睁眼,只是口唇翕动,仿佛在说着什么。

 朗姆洛努力将耳朵凑过去,在鼓膜内回荡的剧烈耳鸣声中,只隐约分辨出几个断断续续的字眼:“……Sergeant……3……2……5……5……7……James……Buchanan……Barnes……”

 敌方的冲锋号再一次响起,朗姆洛知道这一次肯定是来真的了。

 此刻再也顾不得其他,“我们走。”朗姆洛将巴恩斯完好的那边胳膊搭在肩膀上,半背半跩着他向己方防线撤退。他的头发扫在他的脸侧,他的声音低低传入他耳中,现在已经变了成另外一些词:“……士兵……服从命令……不留活口……待命……服从命令……服从命令……服从命令……”

 朗姆洛的眼泪立刻就落了下来,这是Soldier——这是他的Soldier。

 “你想……你想我叫你什么?”他对他说,“坚持下去——我命令你,坚持下去!”

 

 这是大洋彼岸,异国他乡的严冬,他们已经失败,而美国就要输了。

 多少年轻的孩子葬身于这片陌生的土地,不是为了国家的荣誉或者亲人的平安,只是因为居于高位的傻逼膨胀的虚荣心和被马屁崩飞的脑子。

 这是无意义的牺牲、无意义的战斗和无意义的被鲜血浸透的手。

 雪花一片一片落下,如同被硝烟玷污的灵魂,如同这片大地上几十万逝去生命的最后结晶。

 雪是这一切无意义的裹尸布。

 ——曾经有过一个人,他有天真的笑容和炽热的灵魂(13),然后残酷的命运将他网住,将他熔化烧结,将他变成了超级战士。

 这个人终于在雪落时被生生撕成了两半,他已埋葬在这冬天里。

 

 ……雪在下,血在烧。

 像冬天一样残酷,像冬天一样冰冷……在冬天里安眠永寂,在冬天里向死求生。

“ 喀秋莎”已经做出了选择……上帝已经做出了选择——如果没有,我来替祂选择。

 

 “……Winter。”遍体鳞伤的布洛克·朗姆洛拖着脚步在战场上艰难前行,他的背后是追击的死亡和无边的烈火。除非他彻底断气否则他绝不放手。

“你的名字——Winter,”他对他说,“坚持住……我们一起活下去。”

 

(第六章完)


 

注:9,巴普洛夫的狗:验证了条件反射原理的著名“巴普洛夫实验”里的那只实验动物。

10,MC1952:基于M1式加兰德步枪改造而成的狙击步枪的升级版,1952年由美国海军陆战队翻修并加装了4倍瞄准镜,其实在实战中很少被使用到。只是想表明冬冬的枪总是最新款。

11,M1919A4重机枪:朝鲜战场美军的主战重机枪之一。

12,“喀秋莎”火箭炮:大名鼎鼎的“喀秋莎”,二战时期苏联的代表性火箭炮,特点是火力密集凶猛,杀伤范围大,是一种大面积消灭敌人密集部队、压制敌火力配系和摧毁敌防御工事的有效武器。本文关于“喀秋莎”的所有描写,特别是“山地榴弹炮佯攻—冲锋号骗敌人上阵地—‘喀秋莎’齐轰—冲锋号步兵夺取阵地”的战术组合来自于纪录片《致命武器》。二战后至冷战时期,苏联将“喀秋莎”出口至很多本阵营国家。

13,本句来自《七十年后》,非常非常喜欢这一句,所以引用一下,特此注明。

 

PS:这个故事我是一直努力做到符合史实的,力求描绘符合时间点的战争或者大事件,使用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武器与战术。因为是现实向的半AU,所以我希望可以尽量真实一点。但我在上一节和这一节特意没有点明这场战争的名称和战役的时间地点细节,因为这场战争叫朝鲜战争,这场绞肉机般的战役叫上甘岭。时间在1952年的10月25日,志愿军第3兵团对597.9高地和537.7高地总攻,使用了140门大口径火炮、24辆汽车多管火箭炮和67门高射炮(朝鲜战场70%的美军伤亡都来源于火炮,没办法,其他武器的代差太严重了)。结果是美军由于战损无法承受在这之后撤出了战斗,由韩国第2师接手。可以说这是上甘岭战役的转折点,也可以说,是整个朝鲜战争的转折点。

写战争是让人心情非常沉重的一件事,特别是在我国参战并且作为战争敌对方进行描写的情况下,写的很是痛苦。那种可怖的、淹没一切的无意义,那种坚定的信念以及伟大的牺牲,真的给了我很大压力。但这是个同人小说,在同人小说里写这个主题已经是我脑子有恙了,我不得不对意识xingtai痕迹做模糊处理,否则会有违和感影响阅读,不过本质上这里其实是写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是怎么干掉米帝的个人英雄主义的(别信)

至此第六章完结,叉叔的主要情节差不多就到这里了。叉叔这个人物真正在我心里丰满起来,是他坐在圣基娅拉教堂废墟里抽烟的那个画面:那时的他一无所有,抛弃了母国,抛弃了国籍,抛弃了原生家庭,真正的一无所有。他的人生就是轰炸后的那不勒斯的样貌,他除了死亡没有第二条路好走。那一天布洛克·朗姆洛正在准备去死,然后皮尔斯找到了他,他觉得他也许还能再走下去。

在这个故事里,大盾和巴基、以及叉叔和巴基之前其实是互为投影的关系,叉叔向死求生的这条心路其实就是巴基正在走的路,他把人格彻底分裂、只余死志的巴基·巴恩斯从冬天的战场中救出来,其实就是在拯救了他自己的人生——就好像这残酷世界这些占据上位的凡人们对巴基·巴恩斯的恶意其实也是对斯蒂夫·罗格斯的恶意一样,本质上是一样的,只不过对斯蒂夫,这种恶意包裹着一层脉脉温情的谎言的外皮罢了。

昨天晚上改这一节改到失眠,所以提前完成了,就放出来吧,否则我的修文强迫症还要继续改下去的。下一章回到盾线,要真相大白撕破那层外皮了,鲜血淋漓的真相在等着大盾,这章太重要了,让我好好想一想,可能还要微调一下前面的情节(不会影响故事走向),大概周日吧。不保证……

对了,标黑的是和电影台词或者情节有直接关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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